法規名稱: 彰化縣幼兒園家長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

條文關聯

  家長會費之用途得由委員會或由幼兒園提供計畫及預算需求,經委員會
  通過後支用。
  家長會費之收支情形,應於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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