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28日

條文關聯

道路挖掘施工至保固期滿,如因施工管理及安全措施之責,或因道路挖掘
肇致意外損傷時,應由申挖單位負最後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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