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畸零地使用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8月09日

條文關聯

  申請承購公有畸零地應檢附縣市政府核發之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
  。
  前項證明書之核發基準及程序由本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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