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印信之請頒啟用、管理、換發、補發及撤銷等,均依「印信條例」、「
  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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