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3月03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平方公尺材料用量
  三公分熱灌瀝青碎石或礫石面層每一百分平方公尺材料用量,參考如左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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