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收容溜逸站外之車輛運轉救援列車時,該閉塞區間兩端站站長,應行 洽商並依左列規定處理: 一、已取出路牌時在確認溜逸車輛全部收容完畢前,應將路牌予以加鎖 保管。 二、未取出路牌時,在確認溜逸車輛全部收容完畢前,應停止使用閉塞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