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272
人,瀏覽人次:
96240149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行政院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8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七條
各級人員移交,除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指定代辦移交人員外,應親自辦 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