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26日

條文關聯

(刪除)
〔立法理由〕
本辦法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修正施行前,已於役齡前出境而在國外就讀
正式學歷學校之男子,屆役齡後返國申請再出境者,均已除役,已無適用
情形,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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