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條文關聯

會員大會及理事會召開時,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列席;
會議紀錄應送請備查,並於會址公告及通知相關土地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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