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肥料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6月19日

條文關聯

  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貯藏之肥料,不得拆封、分裝、摻雜、稀釋或
  塗改肥料標示。但肥料製造業及輸入業者,於製造、加工、分裝肥料時
  ,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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