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7月30日

條文關聯

  電氣技術人員及電氣技術顧問團體違反本規則規定者,本府建設局得予
  吊銷執照,並限令其僱用人撤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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