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辦機關應於計畫書經審核同意後,向工務局申請運送憑證序號, 由工程主辦機關依統一格式自行印製運送憑證發給承包廠商使用。 承包廠商請領工程估驗款計價時,工程主辦機關應查核清除機具是否確 實將剩餘資源運送至指定之處理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