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16日

條文關聯

  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之設計及變更設計申請案,於掛號審查前
  ,應辦理本市污水管渠查詢、污水管線圖套繪及現場會勘。
  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設置之設計(變更設計)及竣工申請案相關書
  表、查驗程序、申請作業須知及收費標準,由市政府定之。
  前項申請案圖說圖審簽署之相關行政審查規定項目、技術簽署規定項目
  、技術簽署抽查項目、接入許可審查項目及竣工查驗項目,由市政府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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