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補習班應將招生簡章、教師及學生名冊,每期辦理情形及結業生名冊等
  ,依下列規定,報本府備查:
  一、招生簡章包括招生班級、人數.開課日期、各科教學時數、修業期
      限、入學資格、收費項目及金額等於招生一個月前陳報。
  二、教師及學生名冊於實際上課後十五日內陳報。
  三、每期辦理情形及結業生名冊於該期學生結業後一個月內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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