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縣娛樂稅徵收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16日

條文關聯

  實施自動報繳之娛樂業,其娛樂票券之銷存,應設置專冊按日登記其各
  項票券原存、領用、銷售及現存數量,造具實銷票券清單,載明實銷票
  券張數及其起訖字軌號碼,並按月填具票券銷存月報表,於次月一日起
  十日內送稽徵機關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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