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合署辦公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12月17日

條文關聯

  環境保護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環境保護之綜合企劃、宣導訓練及環境影響評估事項。
  二、關於空氣、水、熱、土壤、地盤下陷等污染之防治、廢棄物管理及
      噪音、振動之管制事項。
  三、關於毒性化學物質管制、一般環境衛生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及病媒
      防除事項。
  四、關於自然生態環境保育之聯繫、推動及協調事項。
  五、關於縣市環境保護業務之監督、輔導及管制考核事項。
  六、關於水質、環境品質與污染之檢驗及環境保護糾紛事件之鑑定處理
      事項。
  七、關於環境品質監視、環境保護調查、統計、研究、合作及環境資訊
      之建立運用事項。
  八、關於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污染之輻射污染防治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