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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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暨各機構員工、或退除役官兵、或友邦退除役軍人、或社會人士著
  有特殊貢獻者,得頒贈紀念品,實施要點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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