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65年04月12日

條文關聯

  配水塔及高架配水池,應在池底之最低處裝設排水管,並在排水管裝設
  制水閥。排水管之大小,應考慮最低水位以下之水量及排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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