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園舍建築以平房為原則,並須有保健、遊戲、工作及其他必要之 設施與遊戲及自由活動之園庭。 幼稚園園址面積按兒童人數多少而定,平均每一兒童室內應佔面積至少 一點五平方公尺以上,室外至少須為二平方公尺以上為原則,其最低總 面積由省(市)教育廳局依實際狀況訂定報由教育部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