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33
人,瀏覽人次:
89055596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研究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1月07日
條文關聯
第十八條
本所公務之處理,依性質之繁簡,責任之輕重,區分如左: 一、極重要及重要公務由第一層主管處理之。 二、普通公務由第一層主管授權第二層主管處理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