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事業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依本法 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監督。 電影事業為執行前項監督,應與受託者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及方式。
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之規定,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 委託者應為適當之監督,避免受託者有違反本法情事發生,爰明定電影事 業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為適當之監督,並與受託者 約定相關監督事項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