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保證情形應記載下列事項(附表十): 一、本公司為控制公司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及占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二、本公司為控制公司背書保證之原因。 三、提供擔保品為保證者,其擔保品之名稱、數量及帳面價值。 四、解除背書保證責任或收回擔保品之條件或日期。 五、評估風險結果後於財務報表中認列之或有損失金額。 六、背書保證作業是否違反所訂相關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