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3月03日

條文關聯

  換用材料之厚度折算比(Substitution Ration)
  換用材料之厚度折算比,規定如左:
  一、高品質未處理之顆粒底層材料(相當於碎石級配底層)與熱拌瀝青
      混凝土之比為二比一。
  二、低品質未處理之底層材料(相當於天然級配)與熱拌瀝青混凝土之
      比為二.七比一。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