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監交人員,對於交接事項,應確實查核並負監督交接清楚之責。監交人
  員均應在各交接清冊上簽章,並註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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