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應用測量實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6月27日

條文關聯

  機關辦理或委託測繪業辦理應用測量,須設置永久測量標時,得通知該
  管地政機關協助調查點位所在土地或建築物之坐落及權屬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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