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91.01.22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4月9日

條文關聯

  候選人名冊公告後,經發現候選人在投票前,不符合本通則第十七條或
  有第十九條之二規定之情事者,由水利會撤銷其候選人登記,並報主管
  機關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