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縣庫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11月02日

條文關聯

  本府於收到各收入機關及縣庫代理機關之月報表後,如核有已收未解之
  款,應隨時通知該收入機關或其主管機關限期解繳,逾期不解繳者,查
  明情節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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