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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第十九條
插有火藥零擔標牌之貨車掛於列車時,應以左列規定以空車隔離之: 一、與機車隔離四軸以上。 二、與旅客乘坐隔離四軸以上。 三、與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七款之車輛隔離二軸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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