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嚮導證限在同一區間有二列以上之列車陸續向一方向開行時使用。
  嚮導證遞交給先開列車之司機員,嚮導員應乘坐最後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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