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65年04月12日

條文關聯

  抽水機之吸水管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每部抽水機應設吸管一支。
  二、應避免水平管,如無法避免時,應儘可能縮短水平管長度,並設向
      抽水機百分之一以上之上坡坡度。
  三、接頭及其他地方不得漏氣。
  四、清水抽水機之吸水管如需埋設於地下或有受污染之虞時,管內壓力
      應經常保持正壓力。
  五、吸水管口之配置及高度考慮鄰接抽水機之吸水干擾及水井內之水流
      情況,以免發生渦流、亂流或吸進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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