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8月15日

條文關聯

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編制內職員、約聘、約僱人員、借調、派駐及支
援本院之人員,於退休、離職及單位間業務異動辦理交代時,除本條例另
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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