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因公亡故替代役役男安葬紀念表揚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條文關聯

因公亡故替代役役男(以下簡稱亡故役男)除有特殊勳勞或偉大貢獻應依
規定辦理國葬、公葬者外,其安葬、安厝、紀念、表揚事宜,依本辦法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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