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4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市價:指市場正常交易價格。
二、比準地:指地價區段內具代表性,以作為查估地價區段內各宗土地市
    價比較基準之宗地,或作為查估公共設施保留地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
    地區段地價之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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