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各機關派駐海外機構與人員由當地使館統一指揮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9月09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駐外機構主管人員之任派,應先徵求外交部同意後辦理,並由外
  交部通知所屬使館,但國防部及各情報單位所派人員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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