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條例第四條所稱服役限齡,係指士官現役及服預備役合計之限定年齡
  而言,並依其出生年月日計算至足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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