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52
人,瀏覽人次:
90505974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撫卹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二條
軍事機關學校部隊,經國防部核定員額,及人事權責單位核准有案,並 持有薪給證之編制內外聘任人員及雇用員工(以下簡稱聘雇人員),在 服務期間傷亡者之撫卹,依本辦法之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