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編譯館館藏圖書資料複印收費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15日

條文關聯

  複印館藏圖書資料,收費數額如下:
  一、複印尺寸為A3者,黑白每張新臺幣二元,彩色每張新臺幣十二元。
  二、複印尺寸為B4(含)以下者,黑白每張新臺幣一點五元,彩色每張
      新臺幣九元。
  依上項數額結算之總複印費用,採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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