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法務部設地方法院檢察署實任檢察官晉敘審查委員會(下稱法務部晉敘
  審查委員會),掌理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第六項所定審查事宜。
  法務部晉敘審查委員會由法務部常務次長一人、主任秘書、檢察司司長
  、人事處處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該署之檢察官一人、臺灣
  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實任檢察官(含主任檢察官,以下同)代表五
  人、實任法官一人、律師一人組成,並以常務次長或其指定之人為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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