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榮家編制,依收養榮民之容量,區分甲、乙、丙、丁四種類型,各設左
  列組、室,掌理有關事項。
  一、保健組:掌理榮民衛生保健暨疾病醫療事項。
  二、輔導室:掌理榮民服務照顧、心理輔導、權益維護及精神生活之調
      適事項。
  三、秘書室:掌理印信、文書、研考、事務、出納、給養、環境與有關
      設施之維護,管理及不屬其他組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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