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左: 一、環境保護業務:指廢棄物清除、處理或環境檢驗測定等業務。 二、環境保護事業機構:指經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公民營廢棄物 清除、處理機構或經營環境檢驗測定等環境保護業務之事業機構。 三、環境保護技術員:指從事環境保護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或環境檢驗 測定技術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