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七日平均值:指間隔每四至八小時採樣一次,每日共四個水樣,混合
    成一個水樣檢測分析,連續七日之測值再算術平均之。
二、總毒性有機物:係指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1,2,4-
    三氯苯、甲苯、乙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1,1-
    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二氯溴甲烷、四氯乙烯、三氯乙烯、1,
    1-二氯乙烯、2-氯酚、2,4-二氯酚、4-硝基酚、五氯酚、2-硝基酚、
    酚、2,4,6-三氯酚、鄰苯二甲酸乙己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
    甲酸丁苯酯、蒽、1,2-二苯基聯胺、異佛爾酮、四氯化碳及萘,計三
    十種化合物之濃度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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