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保險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法所稱保險人,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在保險契約成立時,有保
險費之請求權;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之責任,負擔賠償之義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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