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特種考試河海航行人員應航海人員晉級考試資格年資採計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1月05日

條文關聯

  特種考試河海航行人員考試及格,應特種考試航海人員晉級考試者,應
  先向考選部申請資格年資採計證明書,憑以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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