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口試及實地考試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9月20日

條文關聯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之筆試、口試或實地考試,由考選部各檢覈委
  員會分別辦理。
  筆試、口試或實地考試委員,由考選部遴聘委員擔任或具有檢覈委員資
  格者擔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