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

條文關聯

本規則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都發局)。
有關建築施工損鄰事件之爭議處理,由臺北市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處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