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指依本辦法設立,專為十五歲以
  上或國民中學畢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具就業意願及能力之身心障礙
  者,提供個別就業服務之機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