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縣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2月12日

條文關聯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任務如下:
  一、關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
      初稿之審查。
  二、關於開發單位所送環境影響評估調查報告書之審查。
  三、其他有關環境評估事項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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