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939
人,瀏覽人次:
93251877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苗栗縣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3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二條
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且不改變主要構造、防火區化、防火避難設施等 ,其使用類組變更符合附表規定者,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