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3月30日

條文關聯

  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且不改變主要構造、防火區化、防火避難設施等
  ,其使用類組變更符合附表規定者,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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