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19日

條文關聯

苗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任務如下:
一、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之審查。
二、關於變更內容對照表、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
    對策檢討報告、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及其因應對策之審查。
三、依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要求開發單位另行提報書件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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