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7月25日

條文關聯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交通局)置局長,承市長之命,綜理局務,
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員工;置副局長一人,襄理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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